关于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回复函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你公司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你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10 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作为你
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除公司已披露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和继续推进重大资
产出售事项外,我们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回函!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阙文彬
2015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