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
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收购广东烨辉钢铁有限公司 60%股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在交易标的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经各方协商确定,交
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是落实公司战略发展安排的重要举措,有利
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钢铁物流产业链,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我们同意公司收购广东烨辉
钢铁有限公司 60%股权。
独立董事:陈运涛、郝英奇、曹惠娟
201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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