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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9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5〕6151 号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牌珠宝公司增发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明牌珠宝公司增发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
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明牌珠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牌珠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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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明牌珠宝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明牌珠宝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闾力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达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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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现根据贵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2,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 万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18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9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0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185,8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128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 年 9 月 30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 201000080639495 900,000,000.00 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2 日注销
公司福全支行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59758561936 658,930,000.00 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有限公司 公司绍兴市分行 2013 年 7 月 31 日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 19-545101040014191 300,000,000.00 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有限公司绍兴城西
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1 日注销
支行
374062552146 2,756,689.22
浙江明牌卡利罗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83165519003 25,000,000.00 定期存款
品有限公司 公司绍兴市分行
380562844689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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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牌珠宝有限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4403040160000008363
2014 年 1 月 21 日注销
合 计 1,858,930,000 47,756,689.22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根据 2012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9 月 19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县湖塘街道和深圳
市罗湖区中深石化大厦;“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变更为浙江
省绍兴县湖塘街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由原生产黄金、铂金、镶嵌饰品调整为
生产黄金、镶嵌饰品和白银制品,项目总投资额由 34,005.09 万元调整为 41,262.34 万元,
共需要增加投资 7,257.25 万元,由剩余超募资金 3,985.75 万元和公司自有资金 3,271.50
万元补充,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和深圳明
牌珠宝有限公司;“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
罗饰品有限公司。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总额与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实际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总额的
差额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3,055.77 55,374.31 2,318.54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含剩余超募资金投 37,990.84 38,759.72 768.88
入 3,985.75 万元)
3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5,246.39 596.92 -4,649.47
2. 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原因
(1)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于 2013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53,055.77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实际投资总额为 55,374.3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 2,318.54 万元,系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持续投入所致。
(2)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含剩余超募资金投入 3,985.7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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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已于 2014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37,990.84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实际投资总额为 38,759.72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多 768.88 万元,
系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持续投入所致。
(3)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预计于 2015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5,246.39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实际投资总额为 596.92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 4,649.47 万元。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目前计划分别设
立绍兴研发设计中心和深圳设计工作室。由于绍兴研发设计中心实施进度较计划缓慢,尚处
于建设中,故项目的后续投入包括研发设计中心的装修、设备的购置以及前期人员的工资均
尚未支付。深圳设计工作室计划购置办公楼,但由于深圳房价近年来处于历史高位,且深圳
珠宝产业区及周边可售房源稀少,故购置计划推迟执行;再者,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正常
运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对新产品的研发需求,导致深圳设计工作室未如期实施。鉴于
上述原因,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实际投资未达到计划进度。本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继续适时投入或在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及时调整该项目的后续投资。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 根据 2011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1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 日将上述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划至公司流动资金账户,并已于 2012
年 2 月 28 日将 40,000 万元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有 4,775.67 万元未投入使用,其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 4,649.47 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2.5%;尚未使用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126.2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累计产生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净额为 3,213.62 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087.42 万元)。
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用于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建设或在履行相关
决策审批程序后适时调整后续投资。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
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设计中心项目的建设目的不在于项目本身的盈利性,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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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完成后,虽不能带来明显的直接经济效益,但将给本公司带来间接经济效益。公司
通过研发设计中心的建设,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设计人才,有效增加公司新产品款式数量、
提升品牌形象,进而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财
富的增加,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1.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并且持
续亏损,一方面是由于销售未达预期,直营店中固定费用支出比例较大;另一方面系黄金价
格近两年出现震荡下行波动,在零售价格按市场价为基础的定价方式下,利润空间较小甚至
出现亏损。
2.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一方面
是由于黄金价格近两年出现震荡下行波动,利润空间较小甚至出现亏损;另一方面是由于白
银制品和镶嵌饰品实际产能未能达到原设计产能目标,同时近两年市场疲软,白银制品终端
市场销售不佳,镶嵌制品公司销量有所下滑。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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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85,893.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4,330.9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1 年:96,474.40
2012 年:37,721.40
2013 年:43,482.92(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投入 2,318.54 万元)
2014 年: 5,391.38(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投入 768.88 万元)
2015 年 1-9 月:1,260.8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或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截止日项目完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额 程度)
金额的差额
承诺投资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 营销网络建设
1 53,055.77 53,055.77 55,374.31 53,055.77 53,055.77 55,374.31 2,318.54 2013 年 4 月
目 项目
生产基地建设项 生产基地建设
2 目(不含剩余超 项目(不含剩余 34,005.09 34,005.09 34,773.97 34,005.09 34,005.09 34,773.97 768.88 2014 年 4 月
募资金投入) 超募资金投入)
研发设计中心项 研发设计中心
3 5,246.39 5,246.39 596.92 5,246.39 5,246.39 596.92 -4,649.47 2015 年 12 月
目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92,307.25 92,307.25 90,745.20 92,307.25 92,307.25 90,745.20 -1,5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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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生产基地
1 建设项目资金 3,985.75 3,985.75 3,985.75 3,985.75
缺口
2 归还银行贷款 79,600.00 79,600.00 79,600.00 7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3,585.75 93,585.75 93,585.75 93,585.75
合计 92,307.25 185,893.00 184,330.95 185,893.00 184,330.95 -1,56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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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期一期实际效益(利润总额)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利润 截止日 是否达到
累计产能利用率 总额)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9 月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0% 28,654.56[注 1] -58.13 -3,224.10 -1,173.76 -769.91 -5,202.30 否
2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注 2] 7,198.57[注 3] -419.48 2,606.34 183.28 2,370.14 否
3 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不适用
[注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每年 11,857.06 万元,该项目 2013 年 4 月完工,自 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累计 29 个月,承诺累计
效益=11,857.06/12*29=28,654.56 万元。
[注 2]:截止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黄金饰品的累计产能利用率已达 100%,但白银制品和镶嵌饰品实际产能均未能达到原设计产能目标,主要
是由于市场疲软,白银制品终端市场销售不佳,镶嵌制品公司销量有所下滑。白银制品和镶嵌饰品至截止日,按公司目前实际年产能计算,产
能利用率分别为 72.64%和 67.32%。
[注 3]: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效益为试投产年度-229.07 万元、投产第一年 2,601.02 万元、投产第二年 7,591.50 万元、投产第三年之后每
年 17,149.82 万元,该项目在 2013 年底试投产,2014 年 4 月正式投产,承诺累计效益=-229.07+2,601.02/12*8+7,591.50/12*9=7,198.57 万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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