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公告编号:2015-093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峰农机”或“公司”)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第(一)项等的规定,若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深圳证券
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13.1.5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 2015 年年度报告之日起
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
定。
三、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公司已采取各项经营措施促进公司基本面的好转,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015
年半年度已实现扭亏为盈,并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发布的《2015 年前三季度业
绩预告》中预计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700 万元。
2015 年下半年,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完善内
部管控,降低成本费用,通过直营店战略性调整,盘活存量;优化农机业务结
构,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确保全年扭亏为盈。同时,积极有序推动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进程,2015 年 9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出《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152538 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进行
回复,具体回复内容已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进行公告,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审查部门审查。下一步,公司继续寻求新的并购项目促进转型升级,逐步
构建农机产业链生态圈。
四、其他事项
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
上市的决定;
2、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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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