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5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8日,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柯维
龙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5,8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9%)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5
年9月28日起至2018年9月27日。
201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柯维龙先生的通知,柯维龙先生被
冻结的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5,881,600 股已全部解除冻结。据律师调查了解,此次
柯维龙先生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系公司副总经理童劼个人的债务纠纷,且债权人提
供了虚假的协议所致。对此,柯维龙先生已向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
中财产保全侵害赔偿”的诉讼。
截至本公告日,柯维龙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94,949,232 股,未有司法冻结
的股份。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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