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将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切实可行,不涉及新增
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李莉、钟彦、曾勇华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