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3 证券简称:新宁物流 公告编号:2015-077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作出决议,定于2015年11月04日下午14:30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04日(星期三)下午 14:3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参与投票。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04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03日15:00至
2015年11月0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昆山君豪酒店(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中路33号)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0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1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
议案;
2、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增选曾卓先生和谭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1 增选曾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2 增选谭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10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0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昆山市张浦镇阳光西路760号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现场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
《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
间为准。
4.委托代理出席会议需提交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
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
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联 系 人:张瑜、徐华明
联系电话:0512-57120911
联系传真:0512-57999356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2小时,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013
2.投票简称:新宁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0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新宁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
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以下五项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
1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综合授
2 信额度的议案 2.00
4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00
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
关于增选曾卓先生和谭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5 会董事的议案 —
5.1 增选曾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01
5.2 增选谭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02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合 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议案 5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位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
乘积。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
月03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0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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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新宁现代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
1 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综合授信额
2 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序号 审议议案 委托数量
关于增选曾卓先生和谭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 —
董事的议案
增选曾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5.1
增选谭平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 股
5.2
委托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本次选举公司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
2.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
应选出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
7
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按所得票数多少依次当选董事。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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