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鸿特精密 公告编号:2015-046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7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以直接送
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
董事长卢楚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
信的融资额度,并授权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
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 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富银融资租赁(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富银融资租赁(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额度
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顺利实
施该融资方案,公司同意台山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公司向台山
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壹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不
超过7年。
公司独立董事黄培伦、刘佩莲、熊锐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授权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事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
授信的融资额度,并授权邱碧开先生代表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
鼎湖支行办理本议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