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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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15-016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

议”)于 2015 年 10 月 17 日在杭州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7 人,实际出席

监事 6 人。监事川面克行先生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王亚平先生代

为行使其在本次会议上的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家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青岛啤酒三得利(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50%股权、三得利

青岛啤酒( 上海)有限公司 50%股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同时本次交易可

以有效消除公司与三得利(中国)投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该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会议选举现任监事李燕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

代为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其任期自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会主席之日

止。

该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李钢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同意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钢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结束后,监事会主席段家骏先生因个人原因,向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段家骏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段家骏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

监事会认为,段家骏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带领公司监事会为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监事会对段家骏先生为公司及监事

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李钢先生简历

李钢先生,现年 54 岁,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

现任青岛市市直企业监事会主席。曾任青岛市地税局市北分局副局长、地税局局长助

理兼崂山局局长、青岛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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