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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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 2015—015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8 日上午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明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同意

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收购三得利(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三得利中国”)

所持三得利青岛啤酒(上海)有限公司(“事业合资公司”)和青岛啤酒三得

利(上海)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资公司”)各 50%的股权,本次收购的交

易对价为 822,912,001 元人民币(实际支付对价将根据交割日对目标公司的

审计情况予以调整)。

二、 同意本公司就本次收购事宜,与三得利中国签署《股权转让及商标

技术使用许可框架协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框架协议之条款乃按一般商业

条款订立并属公平合理,交易定价参考了多个可比交易的市场价格,并结合

了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和评估结果,与交易对方协商确

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完成后可消除原先两个合资公司之间的

持续关连交易,同时有利于公司推行一体化运营,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整体

运作效率,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三、 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青岛啤酒厂综合楼

一楼会议室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载列的两项议案。

有关收购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

时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各位股东参阅。

上述所有议案同意票数均为 9 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本公司 A 股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上午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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