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文件
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5-07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之复核意见>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李振国、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辰能风投”)、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基金”)、
杨承、高金岩、万玲、盛锁柱、倪开岭以及黄靖梅合计 9 名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搏药业”或“标的公司”)的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友搏药业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就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程序和定价公允性事项,公司聘请的新时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复核,并出具了《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之复核意见》。
根据《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之复
核意见》,并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估值合理,交
易条款公平对待所有交易对方,不存在向单个主体利益倾斜的情形;本次交易中,
交易各方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规、有效;独立财务顾问已履行勤勉、尽责
的尽职调查义务,现场调查以及内部核查程序合规;有效保证了本次交易的合法
合规性,交易各方的利益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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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文件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3 名关联董事张峥、赵煜、章卫红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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