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5-059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 10 月 16 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
资料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徐晓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或全部其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
行了调整。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0 名调整为 92 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470 万股调整为 437.5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31.5 万股调整为 399 万股,预留
38.5 万股。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进行调整的公告》(编号:2015-060)。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
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2)除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三、 备查文件: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