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5-113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属全
资孙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蓝数码”)和国家信息中心、中国航
天科工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天元”)三方在 2015
年 10 月 16 日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
“协议”或“本协议”),拟在“十三五”期间,在智慧城市、大数据、生态环
境、农业供应链电商等领域加强合作;并与陕西省人民政府亦签署了《合作推进
项目建设协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对此予以支持。
现将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协议书》主要内容公告如
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期限:“十三五”期间(2016 年到 2020 年);
2、协议的生效条件: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生效,协议各方已完成签字;
3、协议存在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协议是协议各方签署的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协议,本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
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1、甲方:延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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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朱召法
2)注册资本:153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
施工;自动化仪器仪表工程施工;信息化规划设计与咨询;智能卡的开发及应用
服务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无进口商品分销业务。(不涉
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4)注册地: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 818 号 1 幢 8 号
5)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3、丙方:中国航天科工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胜
2)注册资本:47500.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钢骨架塑料复合管、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多重钢塑
复合管以及各种管材、管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管道设备及工程的技术开发、咨
询服务和安装施工(凭资质经营);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五金、交电、化
工、建材、普通机械、厢式改装车、冷藏车、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设备的批发、
零售、代购、代销;本企业产品及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
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行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禁、限经营的项目和商品除外及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4)注册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4、丁方:国家信息中心
1986 年国务院批准建设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并组建国家经济信息中心。1987
年 1 月,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计委计算中心、国家计委预测中心和国家计委信息
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国家经济信息中心。1988 年 1 月 22 日,邓小平
同志亲笔题名“国家信息中心”。2010 年,经中编办批准同意,国家信息中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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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牌子,承担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
理工作。2012 年,经中编办批复,设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子政务工程中
心并代为管理。
甲方 2014 年度财政总收入 454 亿元人民币,地方可支配收入 168 亿元人民
币,履约能力强;乙方为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履约风险可控;
丙方是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
学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三方合作投资于 1998 年建成投产的一家高科技公司,是国
内乃至国际上首家以钢骨架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管件为主营产品的现代化企业,有
较强的履约能力;丁方履约有保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名称:延安市人民政府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华创天
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家信息中心 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协议书
2、协议签署日期:2015 年 10 月 16 日
3、协议内容:
本着“相互支持、开拓市场、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丙丁各
方“十三五”期间,拟在智慧城市、大数据、生态环境、农业供应链电商等领域
加强合作。东蓝数码有限公司携手国家信息中心、中国航天科工华创天元实业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延安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协议书:
(1)乙方、丙方、丁方联合金融资本及产业资本(以下合称“投资方”)
积极推进在延安市投资建设专注于大数据分析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大数据中
心,专注于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投资运营的智慧城市运营平台,专注于生态环境
治理及投资运营的智慧环境投资运营平台,专注于海绵城市、地下管廊、人防工
程、地下空间投资运营的智慧管网投资运营平台,专注于农业供应链电商的农业
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专注于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发展的大数
据产业园等 6 个重点项目。
(2)甲方为投资方项目建设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用地计划,优先做好
环评安评,优先落实建设条件,优先提供各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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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作为甲、乙、丙、丁四方合作推进项目的重要依据。未尽事宜,
协商解决,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四、 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也是国家重要的能源接续地、规划建设的陕北能
源化工基地和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延安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
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型产业在延安将获得重大发展空间和发展机
遇。协议签署后,公司将与延安市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和资源整
合能力,将公司的智慧城市、大数据建设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力争成为全国
智慧城市建设的示范工程,因此,本协议将有利于巩固并拓展公司的智慧城市、
大数据业务,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协议中相关内
容的逐步落地预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上述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
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本次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但具体的实施内容
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延安市人民政府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华创天元实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国家信息中心 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协议书》。
2、《陕西省人民政府 国家信息中心 东蓝数码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华创天元
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推进项目建设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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