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股票期
权事项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相关事项进行核查,认
为:本次公司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李明辉先生、张涛先生等共16人,预留授予原激
励对象刘立先生、李泽文先生、张文亮先生共3人,合计19人因个人原因已不具备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郑楠芳女士、张宇
庆先生及夏玄先生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38.1万份期权放弃行权。公司对上述获授
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审核
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行权的59位激励对象
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可行权条件,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
马竹茂 王 涛 崔美玲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