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15-047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虹中路 263 号)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0 月 8 日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15 日 15:00 至 2015 年 10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7,657,7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25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
份 36,312,3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31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4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637,0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3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91,6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004%;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45,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37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彧董事长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副董事长刘
罕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邀请的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三、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407,1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790%;反对 1,250,6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21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5747%;反对 1,250,6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425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晨、张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