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5-059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34),增持人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
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以自筹资金在公司股票复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不低于150万股的公司股份。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期实施了股份增持计划,现将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本次增 增 持 后
持成交 占 公 司
增持前持股 本 次 增 持 增持后持股
姓名 职务 价 格 总股本
数量(股) (股) 数(股)
( 元 / 持股比
股) 例(%)
李惠钦 副总裁 1,040,000 120,990 1,160,990 16.26 0.19%
监事会
魏建光 220,000 220,000 16.29 0.04%
主席 -
1
财务总
镇千金 1,161,000 1,161,000 16.12 0.19%
监 -
增持公
司股票
1,501,990
数量总
计
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9日复牌,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1,501,990股公司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完成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中承诺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150万股的增持计划。
二、增持目的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持续稳定
发展的信心,增持人实施了本次增资计划。
三、其他事项
1、增持人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文等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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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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