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关于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15 15:02: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98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平股份”)于2015

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有关

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进展如下:

一、概述

根据公司与王彩霞(以下简称“转让方”)、郑州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郑州新益华”或“目标公司”)于2015年6月1日签订的《有关郑州

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以7000万元人民币受

让王彩霞持有的郑州新益华的31.11%股权,同时王彩霞将其持有的20%郑州新益

华股权质押给公司。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决

议通过后生效。自本协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目标

公司须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二、最新进展情况

郑州新益华在本公司投资后进一步在引进其他投资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

日,上海盈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入股郑州新益华,目前持有郑州新益华6.24%

股权,本公司与上海盈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权受让工商变更将于近期进

行。

同时,本公司与上海盈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合作设立健康

产业基金的意向书》,双方拟引入第三方基金共同设立健康产业基金,且以双方

已投入郑州新益华的资金作为首期投入,产业基金首期规模1亿元,其后规模视

项目情况扩大至10亿元。双方签署的意向书目前仍需本公司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及

上海盈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投决会表决后方能生效,本公司将于具体的基

金设立细节确定后并经董事会通过后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

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另行公告。

三、公司后续措施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1、股权转让方王彩霞与本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

已完成,本公司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如于一个月内未完成,本公司将及时公

告进展。

2、本公司与上海盈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引进的第三方拟成立健康

产业基金事宜,一旦有具体进展,本公司将分阶段及时披露。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与上海盈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合作设立健康产业基

金的意向书》仅为初步意向,目前未有实质性进展,未来该健康产业基金是否成

立或成立后是否有可行的投资项目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平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