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电气: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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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5-79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申报材料。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公司拟以 31.63 元/股的价

格向朱国锭、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陈燕双、周庆捷、周清

等共 6 名投资者合计发行 31,615,552 股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2015 年 5 月 18 日为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19 日为除权除息日实施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前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15.80 元/股,发行股数调整为 63,291,135 股,具体请参见公

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201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337 号)》;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337 号)》。

二、公司撤回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

自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综合考量融

资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发行对象、保荐机构等友好协商,

公司拟另行考虑启动新的非公开发行融资方案。公司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并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撤回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公司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与参与前次非公开发行的 6 名特定投资者分别签署了《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之解除协议》。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因该议案

涉及与董事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国锭和周庆捷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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