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证券代码:300150 公告编号:2015-061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以董事会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 年 10 月 15 日 13: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5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4 日 15:
00 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2号上地科技综合楼B座九层公
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牛俊杰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1
4,012,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351%。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名,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名,代表股份数 4,012,08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士出席
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建立和完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劳动者与所有
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牛俊杰、王铁、王聪、尉剑刚、朱江滨、张诺愚、李丰、何伟等因参与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863,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87%,
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3,863,986 股;反对 148,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3,863,986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87%;反对 148,1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3%;弃
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的公告。
牛俊杰、王铁、王聪、尉剑刚、朱江滨、张诺愚、李丰、何伟等因参与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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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863,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87%,
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3,863,986 股;反对 148,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3,863,986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87%;反对 148,1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3%;弃
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
的公告。
牛俊杰、王铁、王聪、尉剑刚、朱江滨、张诺愚、李丰、何伟等因参与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863,9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87%,
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数 3,863,986 股;反对 148,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 3,863,986 股同意,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087%;反对 148,10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3%;弃
权 0 股,占该等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陈志伟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3
1、《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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