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5-018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贷款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4 月 9 日,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
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华晨”)提供委托贷款。公司委托交
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给株洲华晨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期限为 6 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
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 15%。(前述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长沙通程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委托贷款收回及再次提供再次提供委托贷
款的公告》)
截止 201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收到株洲华晨归还的全部委托贷
款本息合计 107,583,336.19 元,其中贷款本金 100,000,000.00 元,
对应利息 7,583,336.19 元。
特此公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