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 B 公告编号:2015-59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9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经 201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通讯会议审议,
决定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0 月 22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21 日~2015 年 10 月 22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2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0 月 21 日
15:00—2015 年 10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1
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
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与现场
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权总数。
6、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10 月 1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事项
合法完备。
2、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授权管理层在三十八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融资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中国汇通(香港)有限公司向南山开发(香港)有限公司借款贰亿
壹仟万元人民币延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5) 关于放弃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6) 关于为路凯包装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定制仓储服务的关联交易
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 2015 年 9 月 26 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2 日 13:30—14:20。异地股东
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7:0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
3、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证券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
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股东证券帐户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凭其身份证、股东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上述授
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3
2、投票简称:基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基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除累积
投票外),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
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
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3
总议案 下述所有议案(除累积投票外) 100.00
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提 1.00
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授权管理层在三十八亿元人民币(或等 2.00
值外币)额度内融资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4 《关于中国汇通(香港)有限公司向南山开发 4.00
(香港)有限公司借款贰亿壹仟万元人民币延
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5 《关于放弃中开财务有限公司 20%股权优先购 5.00
买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6 《关于为路凯包装设备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 6.00
供定制仓储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
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
弃权。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除累积投票外、
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
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
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21 日 15:00—2015 年 10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详细程序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指南功能查
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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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
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有关资料同时备置于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赤湾石油大厦十四
楼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查阅和索取。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
自理。
2、联系人:宋 涛、李子征、严 涵
电话:86-755-26694211 传真:86-755-26694227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
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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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深圳赤湾
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表决结果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
1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授权管理层在三十八亿元人民币
2
(或等值外币)额度内融资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中国汇通(香港)有限公司向南
4 山开发(香港)有限公司借款贰亿壹仟
万元人民币延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放弃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股权优
5
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为路凯包装设备租赁(上海)有限
6
公司提供定制仓储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注:1、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
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派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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