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资本: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1201695581

来源:上交所 2015-10-15 0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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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二○一五年十月

(经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 1页 共4页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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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

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

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

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经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

公司对新董事、经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的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

泛搜寻董事、经理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经理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经理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

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经理人员前一至二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

事候选人和新聘经理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它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

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

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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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

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

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条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条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工作条例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

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条例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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