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8、200018 证券简称:中冠A、中冠B 公告编号:2015-06139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中冠股份”)2015 年
10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
通知,并于 2015 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有:胡永峰先生、丁跃先生、张梅女士、舒益波女士、
冯俊斌先生、张金良先生、陈锦梅女士、金立刚先生、沈松勤先生,应参加 9 人,
实际参加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永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
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公司发展
需要,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主
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向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和向陈略、九泰基金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共发行总计
277,764,226.00 股股份。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9,142,356.00元,本次资产置换并募集资金完成
后,公司注册资本新增277,764,22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446,906,58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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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做如下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9,142,356.00元变更为446,906,582.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公司发展
需要,公司拟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工程设计与施工,基础设施投资,新能源
建设与投资,医疗投资,生命技术研究开发,装备制造,防务装备,金融投资,
房地产开发。(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相应的资产交割工作已经完成。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
案(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
务、经营理念、运营模式、发展战略已经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
公司运营需要、保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提名陈略、胡永峰、李尔龙、梁荣、王镭、白斌、唐建新、张宇锋、江崇光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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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唐建新、张宇锋、江崇光等3人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建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详见2015年10月14
日公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5年10月15日公告 《独立
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
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本届董事会的现任董事在新一
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
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10 月29 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15年10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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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候选人简历
1、陈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4 月出生,武汉大学
会计学在读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清
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
养工程学院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珠海水产集团罐头食品厂技术员,广东粤西
建筑公司项目经理,贵州建工集团东莞公司副总经理,深圳长城家俱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市装饰协会副会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化委员会
主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湛江企业商会首届会长。2006 年 6 月
至 2014 年 9 月,任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 月,
任长城建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投资(北京)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神州长城装饰设计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2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装饰工程(沈阳)有限公司监事;
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神州立方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 年 5 月
至 2014 年 9 月,任神州长城建设工程(辽宁)有限公司监事;2001 年至今,任
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截止决议公告日,陈略先生持有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
138,248,490 股股份,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此外,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其他关联关系。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胡永峰,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7 月出生,大学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 年毕业于华东纺织工学院。曾任国家纺织总会办
公厅处长,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00 年 10 月起任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4 月起任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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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为公司股东华联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的副董事长,除此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没有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尔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9 月出生,毕业于
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国家建材工业石材质量监
督检验测试中心主任助理,中非人工晶体研究院研发中心研究员。2007 年 11 月
至今,任北京神州长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任神州禾吉
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中国神州立方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2005 年 3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6 月至
今,任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4、梁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12 月出生,汕头大
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
珠海市新洲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日本清水建设株式会社工料测量员,
深圳长城家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 年 4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国际
工程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澳门)有
限公司董事;2014 年 6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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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白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历,律
师。2009 年 06 月至 2010 年 06 月任北京市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助理,曾
任天津市北方创业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圣雄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 06 月至今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
理、投资总监,兼任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达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董事、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 年 6 月至今,任神州长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股东嘉兴嘉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天瑶钟山九鼎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无锡恒泰九鼎资产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管理的投资企
业。
截止决议公告日,白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除任昆吾九鼎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外,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其他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王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3 月出生,清华大
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五道口金融学院在读金融 EMBA,高级工程
师。曾任鞍山永新工程总包公司总经理,华企投资公司副总裁,河南顺源铝业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济师,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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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唐建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12 出生。博士学位,
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海南清泉审计师事务所
副所长、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1995 年至今一直在武汉大学任教。现为武汉大学会计系系主任、教
授。2008 年 6 月-2014 年 6 月,任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
年 6 月-2015 年 6 月,任武汉三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 年 8 月至今,
任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武汉中
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唐建新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唐建新先生已取
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张宇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1 出生。硕士学
位,清华大学五道口学院金融 EMBA。曾任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主任科员、中
国华联房地产公司项目经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进出口部项目经理、商务部长
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华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11 年 6 月至今,任东方网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5 月至今,任廊坊银行独立董事。
张宇峰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宇峰先生已取得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江崇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北京大学、美国福坦汉姆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曾任海尔集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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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新加坡 CKSP 集团董事总经理。现任常青藤基金战略委员会主席,
中国养老健康国际联盟常务副主席;以色列以中交流协会终身金融顾问;中国社
科院民间组织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2007 年至今,任常青藤基金董事。
江崇光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江崇光先生已取得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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