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中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以及《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充
分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是实际情况,切实可行,有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调整
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煜双、陈建根、姚武强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