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5-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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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5-05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定,于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15:00—2015年10月30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5:00至2015年10

月30日15:00。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6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22楼会议室

7、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0月2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

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

议案》。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 股票 募 集 资金 运 用 可行 性 分 析报 告 ( 修订 稿 )》 详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

防范措施(修订稿)的公告》详见 2015 年 10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

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中,议案2为逐项表决议案。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2:00—4:30时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嘉欣丝绸广场21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5年10月27日

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请出示上述有效证件,并请提前30分钟到场履

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04

2、投票简称:“嘉欣投票”

3 、 投 票 时 间 : 2015 年 10 月 30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嘉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

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委托价格

议案 议案名称

(元)

100 总 议 案 100.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1) 发行方式 2.01

(2) 发行对象 2.02

(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3

(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4

(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05

(6) 限售期 2.06

(7) 募集资金投向 2.07

(8) 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08

(9) 上市安排 2.09

(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2.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3 3.00

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4.00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5 5.00

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

6 6.00

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

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

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下午3:00,结束

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078789 ;

传真号码:0573-82084568

联 系 人:郑晓 李超凡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

邮政编码:314033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

持股数(股)

(深市A股)

联系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10月30日

召开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

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方式

(2) 发行对象

(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5)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6) 限售期

(7) 募集资金投向

(8) 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9) 上市安排

(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4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5

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措施(修

6

订稿)的议案》

说明:请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

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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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嘉欣丝绸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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