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购买一艘拖轮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将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提交的拟购买一艘拖轮的议案。
二、关于聘请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公司提议聘请信永中和
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正良 、杜龙泉、张世奕
2015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