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 H 代 公告编号:2015-7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发布
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1),因
筹划重大事项,公司 A 股股票(证券简称:丽珠集团,证券代码:000513)及 H
股股票(证券简称:丽珠医药(丽珠 H 代),证券代码:01513(299902))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同时,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8 月 25 日相继发布
了有关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2、2015-53)。
经论证,公司本次筹划重大事项,达到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的标准,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因此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发布了《丽
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9),
公司 A 股股票及 H 股股票(以下统称“股票”)继续停牌,并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9 月 17 日、9 月 18 日、9 月 24 日相继发布了有关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60、2015-61、2015-62、2015-63)。201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披露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71)。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因公司本
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较为复杂,交易细节尚需进一步协商,相关方案尚未
全部完成,公司及相关各方仍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进一步的商讨、论证
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
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鉴于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