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现就会
议相关内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董事候选人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
人唐光兴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以及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未发现董事
候选人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光兴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以及唐光兴先生作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及唐光兴先生任职的审议、表决等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郭怀保先生、王彬先生作为董事
候选人、将唐光兴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期间,丁波先生、王忠坤先生仍需履行董事职责,贺颖
奇先生仍需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
贺颖奇 朱新蓉
二 0 一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