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在武汉市签署:
甲 方: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6 号万科富春东方大厦 2206
法定代表人:王兆华
乙 方: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690 号
法定代表人:刘江超
鉴于:
乙方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称“非公开发行”或
“本次发行”),甲方拟成立“前海开源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名称以成
立公告为准)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甲乙双方已就上述事宜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乙方本次发行项目已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根据该通知书的要求,甲方就“前海开源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确认或承诺如下:
1、 “前海开源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共计 5 人,该等委托人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与乙方关
序号 委托人名称/姓名 具体身份 资产状况 认购资金来源
联关系
1 赵冬梅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2 陈向阳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3 顾丽萍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前海开源资产武商 2 号专 良好 自筹 无
4 资管计划
项资产管理计划
前海开源资产定增并购混 良好 自筹 无
5 资管计划
改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
“前海开源资产武商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共计 4 人,该等委托人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与乙方关
序号 委托人名称/姓名 具体身份 资产状况 认购资金来源
联关系
1 赖华秀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2 耿玉宏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3 于秀菊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4 李忠明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前海开源资产定增并购混改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共计 8 人,该等
委托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与乙方关
序号 委托人名称/姓名 具体身份 资产状况 认购资金来源
联关系
1 许崇荣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2 张敏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3 罗贤金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4 冯晓慧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5 杨卫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6 李化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7 刘春梅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7 杨凝志 自然人 良好 自筹 无
2 、“前海开源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在乙方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资管产品资金将募集到位。
3、 在乙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内,甲方将敦促“前海开源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前海开源定增 9 号资产管理计
划”产品份额。
4、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对《股
份认购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进一步明确的上述事宜,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
补充协议未涉及的事项及内容,以《股份认购协议》为准。
5、本补充协议生效条件与《股份认购协议》相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
份,其余作为必备文件报送相关审批机关,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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