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 2015-064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
(三) 本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国盛股东签订解除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继续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购买山西煤层气资产事项的议案》。经与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国盛)股东平等协商,就双方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
《关于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股权转让和增资框架协议》,
公司与江苏国盛的股东山南天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天源)、山
南盛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袁桅、永宣资源一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永宣资源二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宣资源
三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江南弘鼎产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签订了解除协议书。
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收购江苏国盛 90%股权及增资事宜,各方确认对协议的解
除不存在违约行为,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山南天源在 2015 年 10 月 25 日
前向我公司支付订金利息 422.5 万元,并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前向我公司返还
订金 1 亿元,另需按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全部订金自合同签订日至还款日的利息。
如山南天源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足额偿付,我公司同意给予山南天源宽限期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山南天源需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 30%支付未按期偿还本
金的宽限期利息。
自山南天源偿还完本息起的 5 个工作日内,我公司有义务配合对方解除对江
苏国盛的全资子公司古交国盛恒泰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交国盛)
78.66%股权的质押手续。如山南天源未在上述约定还款宽限期内向我公司足额偿
还订金 1 亿元及相关利息,我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古交国盛
78.66%股权行使质押权。
解除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经过我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公告
之日起即生效。
本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