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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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 2015-064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

(三) 本次董事会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国盛股东签订解除协议书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继续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购买山西煤层气资产事项的议案》。经与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国盛)股东平等协商,就双方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

《关于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股权转让和增资框架协议》,

公司与江苏国盛的股东山南天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南天源)、山

南盛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袁桅、永宣资源一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永宣资源二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宣资源

三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江南弘鼎产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签订了解除协议书。

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收购江苏国盛 90%股权及增资事宜,各方确认对协议的解

除不存在违约行为,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山南天源在 2015 年 10 月 25 日

前向我公司支付订金利息 422.5 万元,并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前向我公司返还

订金 1 亿元,另需按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全部订金自合同签订日至还款日的利息。

如山南天源未能在上述期限内足额偿付,我公司同意给予山南天源宽限期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山南天源需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 30%支付未按期偿还本

金的宽限期利息。

自山南天源偿还完本息起的 5 个工作日内,我公司有义务配合对方解除对江

苏国盛的全资子公司古交国盛恒泰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交国盛)

78.66%股权的质押手续。如山南天源未在上述约定还款宽限期内向我公司足额偿

还订金 1 亿元及相关利息,我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古交国盛

78.66%股权行使质押权。

解除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经过我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公告

之日起即生效。

本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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