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5-078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13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前期停牌事宜简述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
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和 2015 年 6 月 6 日分别发布了
《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根据相
关规定自 2015 年 6 月 2 日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连续停牌。2015 年 6 月 13 日公
司发布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明确本
公司控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
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
2015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公司
关于再次申请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
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23 日至 7 月 12 日继续停牌。
2015 年 7 月 7 日,本公司召开了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股票自 7 月 13 日起继续停牌,
并且最晚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公
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本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二、股票交易复牌安排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9 月 19 日、2015 年 10 月 10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
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司关于控
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的公告》,就公司控股股东国
资公司拟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的事项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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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0 月 12 日,国资公司与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新疆
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详见本公
司同日披露的编号为临 2015-076 号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转让协议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
三、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尚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
据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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