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安泰: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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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 安泰 公告编号:2015-063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10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8,491,8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1.634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7 人,独立董事李挺因出差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18,477,116 99.995 14,700 0.005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西

1 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 95.97 14,700 4.03 0 0

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卫国和邓晴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二〇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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