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2 股票简称:太龙药业 编号:临 2015- 05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通知全体董事,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5:00
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六名(独立董事
王波、董事李金宝、陶新华因在外地出差,采用通讯表决),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审议后,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13 年度完成
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详见河南太
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临
2015-045 号)。为便于变更后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募投项目的开展,规
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
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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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 8110801012700146119
杭州桐庐支行
桐庐富盛健康产业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702021329200013876
公司 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
北京深蓝海生物医药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702021329200013903
技有限公司 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加强募集资金监管,公司拟与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桐庐支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桐君堂药业有限公司、桐庐富盛健康产业
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恒泰长财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与北京新领先医
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深蓝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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