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代码:2015-047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9,860,862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00000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 ,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
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49,860,86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24,791,293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10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10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10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5 铁岭财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5 年 10 月 9 日至登记日:2015 年
10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0 月 20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数量(变 本次增减变化 股份数量(变 股份比例(%)
动前;股) (股) 动后;股)
一、限售流通 0 0 0
股(或非流通
股)
二、无限售流 549,860,862 274,930,431 824,791,293 100
通股
三、总股本 549,860,862 274,930,431 824,791,293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24,791,293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半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5 元。
八、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 11 号
咨询联系人:迟峰
咨询电话:024-74997822
传真电话:024-74997890
九、备查文件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