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力子公司与阿克塞县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
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与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人民政府(以
下简称“阿克塞政府”)为加快阿克塞县境内的太阳能资源开发步伐,使资源优
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属框架性合作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投资主体与合作方
本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主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与合作方阿克
塞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旷达电力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项目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3,077,591,571.56 1,490,118,345.31
总负债 2,525,426,892.76 952,675,300.05
所有者权益 552,164,678.80 537,443,045.26
项 目 2015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4 年 1-12 月(经审计)
净利润 60,897,562.56 20,352,971.66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项目情况
阿克塞政府同意旷达电力在阿克塞县投资建设 300MW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三
年内分期建成。其中 2016 年建成一期 100MW,以后每年申请并建成 100MW。
2、双方权利、义务
(1)阿克塞政府承诺在旷达电力获得光伏指标的前提下,以合法手续提供
给旷达电力 300MW 光电项目所需项目用地。本协议签订后,阿克塞政府优先预留
旷达电力 300MW 光伏发电的土地资源,如若一年内没有按期完成,本协议自动失
效。
(2)阿克塞政府在旷达电力项目前期申报、建设和运营期间,协助旷达电
力转报项目前期和核准文件,提供相关手续的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建设场地的相
关工作,并协助旷达电力享受国家有关新能源优惠政策的执行。
(3)旷达电力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尽快启动项目前期的申报工作,在阿
克塞县注册项目公司,及时办理开工等相关手续。
(4)阿克塞政府确定项目选址坐标后,旷达电力缴纳 100 万元的项目建设
承诺保证金,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后,阿克塞政府全额返还保证金。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项目的实施将促进公司快速
有效地拓展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业务,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涉及的光伏电站具体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对于公司
未来的业绩影响暂时无法估算,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