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集团: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4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015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川民初字第 73

号】。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

前向公司一次性支付资金占用费 1040 万元;双方当事人就本案的权利义务全部结

清,且再无其他争议。本案案件受理费由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承担。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公司与都江堰市土地储

备中心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资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5)川民初字第 73 号,详见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15-016)。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原告土地补偿款 7969 万元

及违约金,有关本案基本情况详见 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重大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5-015)。

2015 年 6 月 2 日,公司收到都江堰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补偿款 7969 万元,详

见 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重

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2015 年 6 月 4 日,本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

均表示愿意就违约金事宜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详见 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5-021)。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所涉土地补偿款 7969 万元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全额收

到,其在 2014 年度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398.45 万元也于 2015 年 6 月全

额转回,相应增加 2015 年度利润总额 398.45 万元;本次公告的诉讼所涉资金占用

费 1040 万元在收到款项后将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当期利润总额 1040 万

元。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川民初字第 73 号】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神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