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5-10-12-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 2013 年、2014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5 月 21 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
在 2015 年 5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5-20。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争取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1、继续加强公司现有主业经营
公司将继续加强酒店及酒店管理公司经营,提高经营业绩;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管
理制度及其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运营成本及财务费用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推进公司重整工作
2015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 100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
人。
公司将积极推进重整工作,重整进展情况见公司定期发布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
有限公司管理人重整进展公告》。
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若公司
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公司
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为恢复上市所采
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5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