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5-0019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15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和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周
志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核通过公司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深
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李琳女士属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核通过公司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深
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李琳女士属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就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
其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7)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8)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9)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
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
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
李琳女士属于《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