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8 证券简称:四方精创 公告编号:2015-0020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15 年 10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监事会会议由胡行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核通过公司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深
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计划
的实施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并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核通过公司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订的《深
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审核<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
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2. 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情形;
3. 除李琳女士外,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近
亲属没有作为激励对象;
4. 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5. 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
关备忘录 1-3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