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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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编号:2015-64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提出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

2.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号深圳大厦三层会议厅。

3.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焕新女士。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57,929,703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39.45%。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57,929,703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39.45%。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5、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委派答邦彪、温天相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29,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答邦彪、温天相。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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