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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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和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和

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交易有关的详尽资料和议案,我们认真审

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议案和资料。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

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大行

王玮

黄洪燕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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