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诚股份:关于投资电影项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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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宝诚股份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5-034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电影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电影的名称:《冰河追凶》

《Wake》(暂定名)

《Idol’s Eye》(暂定名)

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 1113.6 万元

《冰河追凶》投资额人民币 633 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Wake》、《Idol’s Eye》投资所涉及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限

之内,无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风险提示:投资收益未能如期实现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诚股份)与福星

全亚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全亚)分别

签订《电影<冰河追凶>合作投资拍摄合同》、《电影引进

及发行合作协议》、《电影引进及发行合作协议》。

各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宝诚股份分别投资人民币 633 万元、

333 万元、147.6 万元,出资占比分别为 15%、40%、40%,合作

拍摄或引进电影《冰河追凶》、《WAKE》、《IDOL’S EYE》。

2、投资电影《冰河追凶》事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投资《WAKE》和

《IDOL’S EYE》和两部引进电影所涉及的金额在总经理审批权

限之内,无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项目及合作方的基本概况

1、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冰河追凶》是由徐伟导演,梁家辉、佟大为、周冬雨、

邓家佳、魏晨等主演。目前已经完成了全部拍摄,进入到后期

制作阶段,在韩国制作特效,在北京进行影片的初剪,该电影

预计 2016 年春季上映。

本次投资引进及发行合作的电影《WAKE》是由约翰波特导

演,布鲁斯威利斯、本金斯利、杰里米雷纳等主演,目前剧本

已经修改完毕,计划 2015 年年底开拍,2016 年年底上映。

另一部本次投资引进及发行合作的电影《IDOL’S EYE》是

由法国导演奥利维亚阿萨亚斯导演,罗伯特德尼罗、罗伯特帕

丁森、瑞切尔薇兹等主演。截至目前为止,该项目已经完成了

剧本定稿,预计 2015 年 10 月底开机,2016 年年底北美上映,

2017 年全球上映。

2、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福星全亚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主营

于电影拍摄制作,版权引进,舞台剧制作及艺术展览的公司。

主要代表作品有《深夜前的五分钟》、《不期儿遇》(尚未上映)、

《冰河追凶》(尚未上映)等数部影视作品。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戴妍

三、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冰河追凶》

合作双方确认本片制作成本暂定为人民币肆仟贰佰贰拾万

元( 4220 万元),由双方共同投资承担。其中,宝诚股份投资

占投资总额的 15%,即人民币 633 万元;福星全亚负责其余部

分投资,占投资总额的 85%,即人民币 3587 万元。合作双方按

照投资比例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享有本片版权及收益权。

2、《WAKE》

合作双方一致同意,为实现电影《WAKE》的引进和境内发

行,确定本片的著作权转让费用及引进指标费用合计折合人民

币 832.5 万元,其中宝诚股份承担 40%,即人民币 333 万元;

福星全亚承担 60%,即人民币 499.5 万元,因履行本协议而产

生的净收益由双方按各自出资比例分配。

3、《IDOL’S EYE》

合作双方一致同意,为实现电影《IDOL’S EYE》的引进和

境内发行,确定本片的著作权转让费用及引进指标费用合计折

合人民币 369 万元,其中宝诚股份承担 40%,即人民币 147.6

万元;福星全亚承担 60%,即人民币 221.4 万元,因履行本协

议而产生的净收益由双方按各自出资比例分配。

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进行布局进军影视

文化行业,有助于公司积累影视投资等相关行业经验,随着项

目的顺利实施,将加快推动公司影视文化业务的发展,树立公

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打造公司在影视文化领域的影响力,回馈

广大投资者。

五、 风险提示

公司将会根据各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电影项目的顺

利完成,但是能否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影片延期上映

资金晚回收的风险;影片票房与预期差距过大导致的亏损风险;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合同期限内存在

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合同履行风险;因合同各方

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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