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64 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10 月 26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维科宾馆九层第二会议室(北
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石龙东路 3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
员会的议案
2 调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根据累积投票制相关规定,选举一名董事、监事,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
公告详见 2015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2015-035 和 2015-036 号公告。
《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二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 2015 年 10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2015-063 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67 北方创业 2015/10/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 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上午9:00—下午16:00。
3、 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本公司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472-3117903
5、 传真:0472-3117182
6、 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1.候选董事、监事简历
2.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 1:
候选董事、监事简历
李健伟,男,1962 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
曾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成本科科长,北方创业财务部部长,内
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财会审计部副部长、部长,吉林江北机械制造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辽宁庆阳特种化工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担任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李勇,男,1964 年出生,文学硕士,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
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纪委副书记,中国北方
工业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总裁,北方创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内
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北方车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提名为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 调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