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对2011年9月22日授予的A股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0-10 17:52: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对2011年9月22日授予的A股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

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主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章程》、《中国国际海运

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及核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

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对2011年9月22日授予的A股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未行使

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我们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2011年9月22日授予的A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15年9月21日结束,

因此,经核查后:

(1)同意注销逾期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共计103,125股;

(2)同意注销逾期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名单如下:

激励对象 注销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行使的股票期权(股)

滕瑶 37,500

郭永华 65,625

合计 103,125

2、公司注销逾期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主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

李科浚

潘承伟

王桂埙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集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