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5-077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明精机”)2015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 1 亿元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子公司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远东”)、广东金
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佳科技”)及汕头市辉腾软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辉腾软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
信用授信业务。为保障三个子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要,公司拟向上述三个子公司提供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期限为一年。
2、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担保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汕头市远东轻化 广东金佳新材料 汕头市辉腾软件
装备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000万元 5,000万元人民币 18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孙伟龙 马佳圳 陈新辉
注册地址 汕 头 市 新 溪 镇 远 汕头市濠江区台 汕头市濠江区台
东工业园 商投资区濠江片 商投资区濠江片
D03-1西侧地块厂 D03-1西侧地块厂
房A(一期) 房D
经营范围 销售普通机械、塑 塑料制品、高分子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硬
料制品、高分子聚 复合材料、预涂 件的设计、开发、
合物;经营本企业 膜、光学膜、防锈 生产和销售,程序
自 产 产 品 的 出 口 膜、光电新材料的 编制、分析、测试、
业 务 及 生 产 所 需 设计、生产、销售; 修改、咨询;为嵌
机械设备、零配件 塑料原料的生产 入式硬件、软件及
及 其 他 原 辅 材 料 销售;塑料加工技 系统提供咨询、设
的进口业务,未经 术研发与咨询;货 计、生产、鉴定;
外经贸部批准,不 物进出口、技术进 货物进出口,技术
得 经 营 国 家 组 织 出口 进出口。
统一联合经营的
出口商品的出口
业务及国家实行
统一核定公司经
营进口商品的进
口业务;制造、加
工橡胶、塑料工业
专用设备、日用化
工设备、通用零部
件、塑料制品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15年6月30日,汕头远东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6月30日
总资产 175,726,642.80 183,326,799.68
净资产 18,135,140.03 19,974,184.53
主要财务数据 2014年度 2015年6月
营业收入 70,680,067.07 34,756,488.91
净利润 3,353,622.99 1,839,044.50
截至2015年6月30日,金佳科技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6月30日
总资产 24,991,505.98 34,832,263.99
净资产 24,991,505.98 33,306,789.64
主要财务数据 2014年度 2015年6月
营业收入 0 22,846,392.99
净利润 0 3,315,283.66
截至2015年6月30日,辉腾软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6月30日
总资产 0 1,796,836.06
净资产 0 1,796,836.06
主要财务数据 2014年度 2015年6月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3,163.9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 2014 年数据已经审计,2015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广东金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
汕头市辉腾软件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信用担保业务。为保障子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要,公司拟向子公司提供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
保,期限为一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计为 0.00 万元(不含
本事项),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 49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392%,无逾期担保。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汕头远东、金佳科技和辉腾软件
日常经营的需要,目前各个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
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次担保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
的利益。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广东金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及汕头市辉腾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
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
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
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
意该担保事项。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金明精机为其控股子公司汕头远东、金佳科技和辉腾软件提供金融机构信用
担保,属于子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
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金明精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也对本次担保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金明精机的《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