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8 证券简称:宁波高发 公告编号:2015-043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2015年10月8日下午13: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15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吴勇敏、吴伟明先生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吴伟明、吴勇敏、陈希琴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朱志荣先生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二)审议通过《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董事朱志荣先生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授予日后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全部事
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5)授权董事会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列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变更、终止情况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7)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了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
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按照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公司董事朱志荣先生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吴伟明、吴勇敏、陈希琴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