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未来三年
(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条款及《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保护了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 年)
股东回报规划》。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向锋 黄幼茹 常晓波
2015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