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深交所 2015-10-09 17:50: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79 0290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15)150 号

致: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刘敏、刘峰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参加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广州市东风东路 745 号之二金广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的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进行公告,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

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

1

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将本次董事会会议

及 2015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11 项议案提交给股东

大会审议。

2、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投票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重要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广州市东风东路 745 号之二金广大厦二楼会议室如期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钿隆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8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7 日下午 15:00—2015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通知》载明的内容

一致。

根据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为 222,229,82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5634%。本所律师已核查

2

了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为 1,443,33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1595%。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

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认证。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通过委托独立董事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

占参会代表股份总数的 0%。

4、列席人员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6,032,95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6668%。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负责召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是:

1、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投资上海晋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议案》;

5、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5.1《关于批准省广先锋(青岛)广告股份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3

5.2《关于批准广州蓝门数字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5.3《关于批准上海晋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8.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8.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8.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8.4 发行数量

8.5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8.6 发行股票限售期

8.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8.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8.9 募集资金运用

8.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9、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与《通知》载明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逐项审

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上海晋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项一:《关于批准省广先锋(青岛)广告股份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5

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二:《关于批准广州蓝门数字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三: 关于批准上海晋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6

股。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项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四: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五: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7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六:发行股票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九:募集资金运用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议项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2,673,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29%;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32,957 股;反对 0 股;弃权 1,000,000

9

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和本所律师签字盖章生效。

10

(本页无正文,仅为《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林泰松

经办律师: 刘 敏

刘 峰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1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省广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