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7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拟在未来 3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或
其他合法合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保证不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
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钛集团通知,宝钛集团本次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5 年 7 月 15 日~7 月 21 日,宝钛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
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500,000 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75%。
本次增持前,宝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 115,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2772%,本次增持后,宝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 116,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7.52%。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1
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
3、宝钛集团承诺:自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增持的公司股份。
4、截至本公告日,宝钛集团承诺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成,且公
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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