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部在日常工作查询
中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柯维龙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5,88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9%)及公司副总经理童
劼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5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占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100%)被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5年9月28日起
至2018年9月27日)。据初步了解,上述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系童劼个人的债权
债务纠纷所致。柯维龙先生至今尚未接到有关其股权被司法冻结的任何通知,亦
不知晓童劼个人的债权债务纠纷与柯维龙先生的股权有何关系,为此,柯维龙先
生已委派其律师前往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调查了解该事项。一旦情况核实,公司将
及时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柯维龙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94,949,232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24.60%。柯维龙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0,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77%,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31.60%;累计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
5,88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
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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